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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属各单位:
2007年专业技术岗位阶段考核工作现已全面开展,根据各项专业技术考核办法,人事处对各项专业技术考核表进行初步审核,审核中发现填报材料很不规范,现将已报送的材料发送给你们,请按下述要求重新核对修改。
一、填报内容逐一核对
1.各季度重复上报的予以删除。
2.同一项目、成果或论文多人参加的将名称等栏目信息填报一致。
3.业务秘书对修改后的材料逐一核实,并在业务秘书审核意见栏划“√”。
4.得分栏不需填写。
二、各考核表填报要求
1、新争取科研项目考核表
表中所列项目必须是立项部门下达的新立项目。
2、成果考核表
(1)成果类别栏在下列类别中任选其一:鉴定、验收、国审、省审、国家级奖励、省级奖励、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、新品种保护权、行业标准。
(2)项目、成果名称栏填写项目或品种名称。
①鉴定验收项目填写项目名称。
②审定认定品种填写品种名称。
(3)奖励名称或审、鉴定机构名称栏
①鉴定验收项目填写鉴定验收部门名称。
②审定品种填写审定部门。如: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。
③获奖项目填写奖励名称。如:吉林省科技进步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等。
(4)等级栏
有奖励等级的成果填写,未获奖或无等级成果无须填写。如:吉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填写“一”。
3、科技论文考核表
科技论文考核表人事处已审核完毕,表中所列论文尚未提交证明材料,请将证明材料与业绩报表一同提交,否则不予以计分,一篇论文多个作者的只提供一份证明材料。
4、著作考核表
(1)著作类别在下列类别中任选其一:独著、学术编著、科普读物。独著指自己撰写、自己编辑的学术著作。学术编著则由多人撰稿、多人编辑而成。
(2)撰写者必须填写撰写字数,以万字为单位。
(3)著作必须提供证明材料。包括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页及撰写章节复印件。
5.学术交流活动考核表
在院外学术报告会做报告或在大会任职人员,需提交大会发出的邀请函、大会通知等材料。
三、第四季度考核表请于12月30日前报人事处(附电子版及证明材料)
四、各单位按上述要求核对修改后单位负责人签字报纸件材料一份(附电子版),报送时间截止为2007年12月10日。请各单位准时上报。
人事劳资处
2007年12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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