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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8年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通知
2008-03-26 08:15:16
  院直属、主管各单位:
  为做好2008年全院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,根据吉人字[2008]20号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定级、晋升考核的范围和条件
  (一)学徒期满已转正定级、并在技术岗位工作的工人,可申报初级技术等级定级考核。调入的技术工人(含复员军人),有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,按省人事厅《印发〈关于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技术等级(职务)认定考核办法〉的通知》(吉人字[2002]88号)规定执行;无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,应从初级技术等级开始申报。
  (二)在技术岗位工作的工人(含合同制技术工人),凡被列入各工种可申报的等级范围(详见附件1)并具备下列规定条件的,可参加本次技术等级(职务)晋升考核,考核年限计算到2008年12月31日。
  1.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技师证书,任职满三年可申报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考核;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,任职满三年,且具备中等专业以上学历或是技工学 校毕业的,可申报技师任职资格考核。
  2.198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,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,并在本等级工作5年的,可申报高级工考核;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,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,并在本等级工作5年的,可申报中级工考核。
  (三)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申报晋升考核可突破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的限制:
  1.在省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荣誉称号的;
  2.在技术革新、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,并有省部级以上获奖成果证书的;
  3.获得县、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的;
  4.连续三年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。
  已按上述条件破格晋升的技术工人,不得再凭上述条件申报破格晋升。连续三年优秀只限使用一次。
  (四)下列人员不能参加本次晋升考核:
  1.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、重大事故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;
  2.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,截至2008年12月31日受处分不满一年的;
  3.政治思想表现、生产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经单位审核不具备晋升资格的。
  (五)定级、晋升考核合格的,由省人事厅统一发证,取得技术等级(任职资格)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。
二、定级、晋升考核的内容
  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(职务)定级、晋升考核分为思想政治表现及生产工作业绩考核、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三项。
  三、定级、晋升考核方式、时间及录取办法
  (一)全省理论考试统一试卷和时间。使用统一编制的计算机考试管理软件,实行不同类别(工种)混合编排考场;实行涂卡答卷,采用计算机阅卷和登录成绩。考试时间为2008年8月23日。
  (二)全省实际操作考核、全部当场亮分并公布考核成绩。省工考办负责省直、中直驻长各单位的实际操作考核,会同市州共同组织技师和高级工实际操作考核。全省实际操作考核于9月底前结束。
  (三)高级技师理论考试(含考前培训)和实际操作考核由省工考办统一组织。工种考核类别视报名情况确定,考试(含考前培训)、考核时间另行通知。
  (四)录取比例
  高级技师录取比例为参考人数的30%;技师录取比例为报名人数的40%;高级工录取比例为报名人数的60%;中级工录取比例为报名人数的70%;初级工录取比例为报名人数的80%。
  (五)录取办法
  1.高级技师全省统一录取;技师以下等级以省直(含中直)、市州、县(市、区)为单位,按工种、分等级、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录取;小工种(技师以下等级报名人数达不到录取比例的工种)的录取按照“合并选优”的原则进行,先按培训类别进行录取,如按培训类别仍不足录取比例的,对不足录取比例的培训类别进行合并,然后再分等级、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录取。
  2.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不予补考,凡有缺考项目的,不予录取。
四、报名时间、办法及收费
  (一)报名时间
2008年4月1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。
(二)报名办法
  1.符合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,向所在单位提交近期(6个月内)二寸免冠照片1张,按规定交纳各类费用。
  2.单位负责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和思想政治表现、生产工作业绩考核,确认合格的,填写《吉林省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(职务)晋升(定级)审批表》(详见附件3),呈报院人事劳资处。
  3.人事劳资处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复核,并制成电子版,将《吉林省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(职务)晋升(定级)审批表》、晋升人员等级(职务)证书、定级人员个人档案、申报技师人员学历证书、申报破格人员的有关材料以及各项费用一并交省工考办审定。
  4.省工考办负责省直申报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(任职资格)的认定、考核和破格材料的复审工作。
  (三)考核收费
  1、收费标准按《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、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吉省价收字[2001]24号文件)规定执行(详见附件2)
2、参加过同等级考前培训未通过考核的,再参加该等级考前培训免费。连续三年参加同等级考试未能通过考核的,再次报名考试免费。
五、有关事项
  (一)定级、晋升考核的考前培训,考生自愿参加,培训情况不与考核成绩挂钩。
  (二)考务、考核信息查询可登陆吉林省技能人才开发评价中心网(www.jnrczn.cn)
六、具体要求
  (一)各单位接到通知后,要及时组织申报工作,不要漏掉任何人。于2008年4月15日前报人事劳资处(长春院区614室),联系人:王海莹,联系电话:87063060。
  (二)2007年参加工人技术等级考核、晋升未通过人员,本次报名可不提交证书原件;可免费参加考前培训。其他报名人员需提交证书原件。
  (三)本次考核培训事宜,待与工考办联系,另行通知。
  (四)考核书籍按类别订阅,汽车驾驶是(上、下)册80元,农业技术、电子基础等其它类别的书籍每本是50元。如需订阅在报名费一并交到人事劳资处。

附件:1、2008年培训类别及工种编码表
2、技术工人定级、晋升考核收费标准
3、吉林省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定级、晋升审批表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事劳资处

    二○○八年三月二十五日


 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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