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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为做好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申报工作,根据各有关条例规定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:
符合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》规定,获得省级科技奖励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者,均可自愿申报。
二、申报材料:
申报单位可先将申报材料主要内容上报科研管理处,包括:项目名称;主要技术内容;主要完成人员等。
三、申报时间
11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管理处(jlsnky@126.com)。
四、其他事项
推荐书和“推荐国家技术发明奖项目查新报告”格式文本及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》、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》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价指标、各评审组评审范围等相关信息可在农业科教信息网的“重要通知”一栏下载(网址为http://www.stee.agri.gov.cn)。
联 系 人:李姝睿
联系电话:87063257
科研管理处
2007年11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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